我国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我国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士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 ,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我国故意伤害案件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 我国赌博犯罪刑事追诉标准是什么
-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决?
- 饮料中的非法食品添加剂
- 我国民法典规定已签订买卖合同能撤销吗?
- 非法经营一千万判多久? 非法经营一百多万判几年
- 关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公安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怎么判刑?
-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如何处罚?
-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