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两高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规定有什么重要内容】(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 我国故意伤害案件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涉嫌成立犯罪有怎样的处罚
-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基本断定有怎样的标准
- 两高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包括什么重要规定
- 两高拐骗儿童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规定
- 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定量刑档次是什么样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成立犯罪的该怎样追究刑事责任
- 收到故意伤害不予逮捕意见书需要释放被拘留者吗?
- 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要如何规定
- 两高倒卖文物案件的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