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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等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 , 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二、民事案件审理终结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 , 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三、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 , 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7、法庭辩论终结 , 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8、判决宣告 。
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造成诉讼中止的情形比较多 , 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只能等到造成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再继续恢复审理 , 因为特殊原因不得已中止审理的 , 中止审理的时间并不进入法院审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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