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 。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 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出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对夫妻共有财产制度是怎样的?】在当代的社会目前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首先是需要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人民法院肯定是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的 , 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也是需要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按基本平均分割原则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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