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哪种调解无效的情节应该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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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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