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
【青岛:买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交首付?】

文章插图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解除协议 房屋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 买的衣服磁扣没去怎么办
- 兴盛优选的肉能放心买吗
- 我国民法典规定已签订买卖合同能撤销吗?
- 夫妻一方有信用卡欠款能买房吗
- 车贷市场各家拼速度 买车贷款快吗?
- 离婚女人房子可以按揭吗? 刚离婚的女人可以按揭买房吗
- 遇到新买的松下空调不咋凉怎么办?3个处理方法帮助你
- 星巴克prada联名包哪里买
- 买汽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