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凶犯从入室偷窃到害人性命,是属于冲动造成的吗?( 二 )


江西凶犯从入室偷窃到害人性命,是属于冲动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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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刚刑满释放、而且有过多次坐牢经验的人 。肯定知法 。也知道犯法带来的后果 。所以他入室只是图钱财 。而且肯定不想被发现、被抓 。
第二、偷窃目标确定康家 。为什么选康家?首先曾某亮和康家无冤无仇 。最终选择康家 。肯定是他多次踩点的结果 。康家
比较富有 。容易下手 。房子大而且容易隐藏 。
曾某亮到康家纯粹是为财 。但偷盗的时候不小心睡着了 。被康家人发现 。发生了争斗 。入室盗窃 。发生争斗属于刑事案件了 。对于刚出狱的曾某亮来讲肯定不愿意再次回到监狱 。对于刚出狱又犯法的人 。按刑法也是要加刑的 。所以曾某亮走的时候说:不要报警 。报警杀你全家!
江西凶犯从入室偷窃到害人性命,是属于冲动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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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康家人出于安全考虑 。还是报了三次警 。这就意味着曾某亮又将成为被通缉的对象 。另外 。曾某亮被释放时已经45岁 。无妻儿老小 。游手好闲、偷窃成瘾、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 。知道自己反正会被抓 。索性破罐子破摔 。于是就动了杀康家人的心思 。
从康家人报警到康家人两死一伤 。中间间隔了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曾某亮肯定在准备、策划、踩点 。从曾某亮回来抓捕的过程来看 。肯定是事前做了准备 。警方出动4000多人 。历经8天多的时间才将其抓获 。抓获的时候 。还是曾某亮自己骑着摩托车出来的 。被抓时 。淡定从容、面带微笑、衣着干净、鞋子也没有灰尘 。还骑着一辆摩托车 。更说明他杀人前做了充分的准备 。不的不说 。他作案经验丰富 。
江西凶犯从入室偷窃到害人性命,是属于冲动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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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杀害扶贫干部 。已经杀害了俩人一伤 。再多一个也无妨 。
据说驻村的扶贫干部曾经想过要改造他 。给他介绍一份工作 。每个月收入大约1000块钱 。他不干 。他开口就要几十万元 。扶贫干部没有答应他 。他因此怀恨在心 。在8月13日早上将其捅杀 。
总上来看 。此次案件是由入室偷盗财物而引发的蓄意杀人事件 。曾某亮无妻儿老小 。无牵无挂 。一个人吃饱不饿 。破罐破摔 。价值观扭曲 。碰到这样的人一定要远离!